維揚書生:“建議”家長捐款是一出鬧劇
作者:維揚書生 稿源:時評界 編輯:洪小兵
據人民網“領導留言板”4月19日消息,針對網民關于“學校‘建議’家長捐款改善教育環境是否合理”的留言,福建省信訪局回復稱,該校捐贈倡議主要是面向社會賢達、企業家和熱心教育的愛心人士,泉州市惠安縣教育局已責令學校對此整改,明確不得面向家長發起捐贈活動。(4月20日澎湃新聞)
報道中提到,該校發出捐贈倡議的本意在于發動社會各界力量支持學校建設,主要是面向社會賢達、企業家和熱心教育的愛心人士,但在執行過程中出現跑偏現象。筆者以為, “建議”家長捐款,至少存在三個問題:
一是涉嫌違法違規。
2021年6月1日,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,發布了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》,該《規定》明確學校不得違反規定向學生收費,不得強制要求或者設置條件要求學生及家長捐款捐物、購買商品或者服務,或者要求家長提供物質幫助、需支付費用的服務等。泉州市惠安縣鳳凰城實驗小學在地圖中查看有老師在家長群里“建議”家長捐款,幫助學校改善教室照明、現代化電子閱覽系統、學生電腦室、藝術館等,致力于打造更優質的教育環境。但是,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,是各級政府的職責所在,“建議”家長捐款,向家長“伸手”,缺少法理依據。
二是加重了家長負擔。
老師在群里發出捐款“建議”后,會給不少家長帶來很大壓力,只要有一名家長捐了款,其他家長就不得不隨大流。一個家長捐1000,其他家長就不能捐900。有網民向領導反映,現在已經形成一股攀比的風氣,有的班級已經捐款上萬元,老師會在群里公開攀比,這一攀比,就讓本來本著“自愿、公開、量力而行”的捐款成為變相的逼捐,捐款成了考驗家長與班主任關系的試金石,“有條件要上,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”就成為必然。讓家長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買單,無疑會增加家長的經濟負擔,嚴重背離了“雙減”的初衷。
三是帶偏了學生三觀。
學校是學生學習知識、培養正確三觀的地方。如果放任學校以各種理由“建議”家長捐款,家庭經濟條件欠佳的學生會因為家長的“小氣”而感到痛苦和難堪。家長出手大方,孩子趾高氣昂,家長出手小氣,孩子羞愧難當。學生們會覺得,家長捐的錢越多,自己在同學和老師面前就越有面子。這樣的“建議”,對于那些三觀尚未形成的孩子來說,會產生不小的負面影響。
由此可見,“建議”家長捐款,本來就是一出不該上演的鬧劇。
好在泉州市惠安縣教育局在接到網民反映后,已責令學校對此整改,明確不得面向家長發起捐贈活動。目前,該校已停止面向家長發起的捐贈行為。建議教育主管部門對“建議”家長捐款的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,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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